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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社群轉載/檔案/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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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绿卡等待期内超龄无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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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绿卡等待期内超龄无需重新申请 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26日以六对五票裁决,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对数以千计随附父…

在地家庭

办绿卡等待期内超龄无需重新申请 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26日以六对五票裁决,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对数以千计随附父母申请绿卡的儿童,在等待排期时达到21岁,以致被视为超龄(aged out),而要求他们重新申请是错误的,移民官员必须维持他们的原始申请日期。 根据美国的移民法,21岁以上者不能随父母申请绿卡。 上诉法官裁决说,父母为其子女申请”随附签证”(derivative visa)的优先日期,子女即使达到21岁也可以继续保有。裁决书中说,国会在2002年通过的”儿童身分保护法案”即在帮助这些申请人保留其原始的申请日期。 上诉法官裁决,移民官员错误地迫使许多这类申请人重新申请,把他们的申请案放在大批等待排期者的最后面。新的裁决要求移民官员在处理绿卡申请案时,以这些人的原始申请日期来考虑。 先前一个下级法院法官推翻了一项由家长提出的集体诉讼。 代表原告的律师夏斯特曼说:”数以万计住在美国或外国、因超龄而被规定重新申请的儿童,可根据此裁决要求恢复他们原始的申请日期。” 联邦政府可能把此案上诉至最高法院,司法部26日并未表示是否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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