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 out of immigration misunderstandings and get one step closer to the United States
Get out of immigration misunderstandings and get one step closer to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first priority level for U.S. immigrants, EB-1A itself has many advantages, such as no need for scheduling and approval time...
作为美国移民第一优先级别,EB-1A本身有着许多优势,比如不需要排期、审批时间短、办理成本低、一人办理全家获得永居绿卡等。
其实不然,有些朋友很容易走进误区,从而对EB-1A产生误解。今天为大家带来满满干货的科普,解开你和EB-1A常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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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只有像诺贝尔奖 (NobelPrize) 这种世界知名奖项得主才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正解: 奖项的知名度不是绝对,只要申请人证明所得奖是该专业领域中重要奖项,且足以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前10%-15%的杰出人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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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2:如果没有得过任何奖项就不能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正解: 得奖与否不是杰出人才认定的唯一标准,可用EB-1A申请十项标准中的其他项作为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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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3:只有知名人士,如明星、杰出企业家才能成功申请。
正解: 申请人可以来自科学、教育、体育、艺术及商业这五个大类,基本上各行各业都可以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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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4:杰出人才申请的十项标准都必须符合才能申请EB-1A。
正解: 申请人不需”十项全能”,移民法规规定只要满足十项标准中的三项以上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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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5:由雇主提出申请才有机会通过杰出人才移民审查。
正解: 申请人以个人名义直接申请即可,无需任何雇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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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6:没有美国工作offer,不易申请通过杰出人才移民审查。
正解: 杰出人士移民不需要”工作offer”,自己就可以为自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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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7:在美国境外申请杰出人才移民将使困难度大增。
正解: 美国移民局 (USCIS) 审核重点在于申请人是否为优秀人才,跟居住地、境内申请或是境外申请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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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8: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失败将留下记录影响未来移民申请。
正解: 美国移民局 (USCIS) 采个案审查,依申请案内容而定。法规也没有禁止重覆申请。只要申请人没有蓄意提供假材料欺骗移民官,申请人在失败后仍可重新申请。
你是不是发现自己也曾走进过这些误区?看完这些后,是不是觉得自己离EB-1A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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